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个人承担在政策范围内超起付线2万元以上的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按照50%-80%比例报销。具体分段比例为:
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2万元以上分段报销比例
0~5万元(含) 50%
5万元~10万元(含) 60%
10万元~30万元(含) 70%
30万元(不含)以上80%
报销资料
一是患者本人报销,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医保卡原件、银行(工商、农业、中国、建设、邮政)有效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到规定的报销网点办理报销款项转账支付手续。
二是代办人员报销,需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参保人居民医保卡原件、参保人的银行(工商、农业、中国、建设、邮政)有效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代办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到规定的报销网点办理报销款项转账支付手续。
三是18周岁以下患者报销,其父母还需携带户口本或关系证明,方可将报销款项转入报销人员其父亲或母亲的银行(工商、农业、中国、建设、邮政)有效活期存折或银行卡。
报销流程
(一)参保居民发生大病医疗费用后,应在医疗费用收据开具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到本人选定的商业保险机构申请报销大病医疗费用,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二)商业保险机构受理申请后,按照安徽居民大病保险的有关规定对医疗费用进行审核。
(三)商业保险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及报销款支付。报销款的支付原则上采用银行卡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