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生育保险报销时,只有满足条件的市民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才能顺利办理生育医疗费报销和生育津贴结算。

  报销条件
  1.女职工生育时或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时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3.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支付期间,职工应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