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
2016年,重庆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职工,2016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523元、下限为3105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16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5175元、下限为3105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 / 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8% / 个人:2%
失业保险:重庆市失业保险费率统一调整为2%,费率调整后用人单位按照单位工资总额的1%缴纳,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0.5% / 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5%/ 个人:无需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