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病医疗保险旨在减轻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促进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逐步解决。

  针对病种:20种疾病入农村大病保障,报销比例不低于90%,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报销范围:原则上不得高于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

  报销比例:总体比例不低于50%,报销金额上不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