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社保局直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对全省各市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承担企业职工参保缴费、基金稽核管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各项经办业务。

  主要职能:
  1、拟定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以及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的办事程序与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2.拟定社会保险机构管理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业务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3.指导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
  4.拟定确保全省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的实施方案,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
  5.拟定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规范,实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
  6.参与全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规划建设工作并组织实施。
  7.拟定养老保险基金稽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健全防范瞒报少缴养老保险费和虚报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工作制度。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68号 4、5 楼
  电话:025-83271751、025-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