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办理,单位应该携带公民身份证复印件、登记表等资料到社保机构申请,若是审核通过,职工便可获得社会保障。

  办理材料
  1、公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根据单位的不同性质,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a,企业单位携带《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或《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或《外来人员就业备案信息》,已办招(录)用备案手续的无需携带;
  b,机关单位携带《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表》或由公务员管理局(军转办)出具的相关批文;
  c,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携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录用表》或由公务员管理局(军转办)出具的相关批文;
  d,事业单位携带《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第二联原件;
  3、招(录)用、聘用博士后人员,还需携带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立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的文件复印件。
  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1、单位需要携带资料到社保机构申请;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4、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