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生育保险报销,企业需要携带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社保机构窗口办理手续。

  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所需资料
  ①《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河北省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外埠人员须提供《河北省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③《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④《医学诊断证明》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⑤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A4规格复印件一份,军人应提供身份证或相关部门身份证号码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⑥《河北省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⑦《河北省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