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生育保险报销职工需要满足报销条件,并且需携带好报销材料按照流程才能顺利办理报销业务。

  报销条件
  1.整体新参保单位的职工在参保并正常缴费的次月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已参保单位中新增职工,其单位必须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