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保险范围主要包括可保财产和特保财产两部分,前者是基本保障,后者是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的特别约定。

  可保财产
  (1)自有居住房屋;
  (2)室内装修、装饰及附属设施;
  (3)室内家庭财产。

  特保财产
  (1)农村家庭存放在院内的非动力农机具、农用工具和已收获的农副产品;
  (2)个体劳动者存放在室内的营业器具、工具、原材料和商品;
  (3)代他人保管的财产或与他人共有的财产;
  (4)须与保险人特别约定才能投保的财产。

  承担风险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冰雹、雪灾、洪水、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和自然灾害引起地陷或下沉;
  (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
  (四)暴风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结构(外墙、屋顶、屋架)倒塌;
  (五)存放于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抢劫;
  (六)其他列明的自然灾害:龙卷风、洪水、海啸、地面突然塌陷、崖崩、泥石流、突发性滑坡、雪灾、雹灾、冰凌;
  (七)外界建筑倒塌(保险建筑自行倒塌不赔);
  (八)暴风、暴雨造成房屋主要结构倒塌;
  (九)施救所致的损失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