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群众的安全,天津市实施惠及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制度,并规定,参保人发生的6000元以下的给付比例为70%,超过6000元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标准支付;最高能够获得意外伤害险补偿5万元。若参保人想要在出险后获得应有的赔偿,还应认真了解天津意外伤害保险报销的方式、材料等内容。

  报销方式
  天津市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服务中心所属各服务网点将开始受理天津意外伤害保险报销。意外事故发生后,参保人可以通过拨打服务电话或到服务网点进行申报。申报时,参保人需填写给付申请书并提交规定的材料。
  市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服务中心申报服务电话为:4006596196,各服务网点地址、电话,以及申报需提供材料等具体情况,市民可通过拨打申报服务电话查询。

  所需材料
  1.病例;
  2.发票;
  3.用药总清单;
  4.出院小结;
  5.保单;
  6.身份证;
  7.理赔申请书;
  8.事故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