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条件
  房屋类: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的。
  非房屋类:1、离休、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出境定居的;4、在职期间死亡的。

  提取额度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屋的,偿还个人购买或建造自住房屋贷款本息,根据购建、大修资金需要及公积金账面余额确定昌吉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2、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特困家庭子女上学的、大病就医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昌吉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提取流程
  职工向单位申请昌吉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位核实出具证明——单位经办人员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管理中心审核——决定是否允许提取并通知单位——准予提取的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