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贷款
关键词:
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贷款,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
相关政策
当年归集的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维持0.35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1.85%下调至1.6%;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由3.75%下调至3.5%。
公积金缴存人可为子女(或父母)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该申请适用于取得购建房有效文件起两年内的房屋。
贷款流程
1、申请受理:申请人持填妥的《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资料》和原件,到购(建)房屋所在地的克拉玛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的县(市、区)管理部(办事处)咨询办理申请。
2、贷款审查:克拉玛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查,5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给予贷款的意见。
3、签订贷款合同:克拉玛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经审贷会审批同意的申请人开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通知》,申请人到委托银行办理借款合同手续。
4、贷款发放:受委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发放贷款,贷款资金通过转账方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