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住房公积金提取
关键词:
梅州住房公积金,梅州住房公积金提取
梅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材料和提取流程都有严格的规定,市民要熟悉了解,这样在办理时才能轻车熟路,缩短公积金提取的办理时间。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自住住房的;
3、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家庭租赁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收入30%。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
7、因单位破产、转制等原因已下岗并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符合女性满40周岁(含40周岁),男性满45周岁(含45周岁)或连续工龄满25年以上的;
8、直系亲属户口在外地,本人在梅州挂职的干部,异地购房的;
9、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职工调离本市的。
提取材料
1、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2、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3、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提供相应材料。
提取流程
1、到管理中心领取《梅州市职工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
2、填写好表格后到单位盖公章及单位预留银行财会印鉴章;
3、将填写好的表格及需提供的材料送回公积金中心审批;
4、凭本人身份证、公积金存折到公积金中心领取支票;
5、凭支票、身份证、公积金存折到银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