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节省一笔不小的开销,但是市民要满足条件,并且了解材料和流程,这样办理时可以缩短时间,并且不会影响其他贷款业务的办理。

  贷款条件
  1、在清远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2、清远市户籍或实际派驻清远市工作;
  3、在清远市购买自住住房;
  4、在清远市没有住房。

  贷款材料
  基本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贷款人书面申请;
  3、单位出具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入和申请人连续一年按时、足额缴缴交住房公积金证明。

  贷款流程
  步骤一:
  贷款申请:到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大厅领取贷款相关表格填写好并提交上述对应办理材料;
  步骤二:
  等待通知:中心审批同意,出具准予放款通知书一式三联;
  步骤三:
  签订合同:受委托银行取回资料,并送有关资料到方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步骤四:
  银行放款:银行送一联放款通知书到中心排队放款,中心决定放款后,开具支票给银行,银行划款到开发商,并及时通知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