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
  职工购买住房,可凭三年内的首付款发票、房屋产权证提取本人、配偶及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可凭缴纳物业费的有效凭证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每套房每年提取一次,酒泉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额度不超过3000元。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凭无房产证明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最高提取额为每年16200元,低于此标准的,按实际计算,超出部分由租户自理。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及未成年子女患有恶性肿瘤等25种重大疾病可提出酒泉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医保部门报销后的个人承担部分。
  家庭生活困难职工子女上大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非公企业职工家庭生活困难子女考上大学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学费。

  提取流程
  1、支取人持相关手续到服务大厅领取《酒泉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料清册》和《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
  2、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加盖单位公章及预留财务印鉴,(住房公积金托管户无须单位审核,单位破产、撤销的由主管单位审核盖章)。中心收到填写好的《酒泉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和《支取凭证》,经审核批准后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支取人办理支取手续。
  3、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支取手续,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办的,由提取申请人出具书面委托书,受托人携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
  4、购房人与支取人为夫妻关系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