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
  对于参加工作时间短,公积金缴存额低又急需购房的干部职工来说,资金紧缺是他们最大的困难;对于年龄偏大的干部职工而言,因贷款期限较短,造成的还款压力加大,增加了经济上的压力。针对这些实际问题,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将住房公积金个人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平凉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由15年延长至20年,但不得超过借款人自申请贷款之日起至本人法定离退休年龄的后五年。缴存职工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和为父母或子女(直系)购买自住住房的仍然执行原有贷款政策。

  贷款流程
  1、各管理部(办事处)对借款人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贷款的可行性进行审查、评估,在5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作出贷款或者不予贷款的答复。
  2、平凉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初审、复审、终审三级审查批准制度。对授权内的贷款,各管理部(办事处)进行审查,超过授权的贷款由各管理部(办事处)调查审核后报市中心审批。
  3、按揭贷款由各管理部(办事处)申请报市中心进行贷前调查和审批。
  4、贷款申请审批后,依法办理抵押登记和担保审查等手续,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贷款材料
  1、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夫妇非同户籍的,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2、购买商品住房的,须有符合规定比例的首付款缴款凭证、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相关的资料。
  3、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协议(或买卖契约)和完税发票。
  4、担保资料。以住房公积金质押的,提供公积金质押核保书;公职人员以工资保证的,提供2-3名财政供给人员和中省驻平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证明及承诺书;以有价证券质押的,提供有价证券;以房产抵押的,提供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的担保书。
  5、市中心规定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