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节省不少开销,只有满足贷款条件的市民,备齐材料按规定流程即可顺利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达到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额度;
  3、购买自住普通住房且能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4、已付首期房款额占所购住房总价的比例不低于20℅(含20%,下同),低收入家庭购买自住性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衡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规定的其它条件。

  贷款材料
  基本材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报资料》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收入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人及其配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抵(质)押物权属证明。

  贷款流程
  1、贷款咨询:携本人身份证、购建房证明到个人贷款科咨询,领取相关资料;
  2、贷款审批:向公积金服务中心或管理部提交贷款材料,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批;
  3、签订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到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抵押手续。合同经受托银行盖章;
  4、银行放款:中心审批通过,同意贷款,中心开具支票,借贷人持支票和其他资料到银行,取得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