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住房公积金提取可以用来买房或者还贷,但是,市民需要满足提取条件,并且按个按照流程办理才能顺利办理提取业务。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自住住房的或为子女、父母购买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或为子女、父母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恩施州境内自住房屋装饰装修的;
  4、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商业银行贷款本息的;
  6、无自有产权房屋租赁住房的;
  7、房屋拆迁还建补差部分支取的。
  非房屋类:
  1、低收入困难家庭缴纳物业管理费的;
  3、离休、退休的;
  3、辞职、辞退、开除等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或户口迁出恩施州或出国出境定居的;
  4、家庭成员(夫妻、父母、子女)重大疾病、不可预见重特大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5、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提取流程
  步骤一:
  申报:提取人持有关资料到办事处或州直营业部窗口填报《恩施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中心服务大厅提取审批,
  步骤二:
  受理:窗口受理 并审核,手续齐全、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当日办结。
  步骤三:
  提取:审核同意后,转账到提取人个人账户,提取人到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