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市民需要满足贷款条件,并且备齐材料按流程办理,才能顺利申请公积金贷款,享受购房的价格优惠。

  贷款条件
  1、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状态应符合下列条件:职工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个人账户缴存状态正常的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2、能提供3年以内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住房(含二手房)的有关证明材料及20%的首付证明。
  3、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提供20%的首付款证明。职工家庭已有一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的住房,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职工家庭在房屋所在地(市城区、县城区、乡镇)已有一套住房的,再次在该房屋所在地购房的认定为二套房,其他情况按首套房认定。
  4、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提供合法、足额的担保。
  5、具有稳定的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已按本办法规定支付首付款或自筹资金。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材料
  基本材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夫妻双方经济收入证明;
  5、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现有住房情况证明。
  商品房: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销售发票或付款收据(原件、复印件1份)或提供签发时间两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
  3、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4、契税发票(或销售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
  5、抵押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2份)及《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贷款流程
  步骤一:
  贷款咨询:借款申请人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确认是否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步骤二:
  贷款申请:借款人持有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步骤三:
  签订合同: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借款人持各自身份证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其中:以住房公积金作担保贷款的,担保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担保书;以房屋作抵押贷款的,抵押房屋的价值需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价构评定,抵押人及配偶持各自身份证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抵押合同;
  步骤四:
  办理抵押登记:申请房屋抵押贷款的,借款人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生效的抵押合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并收存;
  步骤五:
  发放贷款:借款人到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借据,开设还款专户后,受托银行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委托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