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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升级后,铜川市工、农、中、建、邮储、信用联社、长安银行7家商业银行与公积金新系统对接直联,职工在柜面办理铜川住房公积金提取时,统一采用银行卡转账支付方式,只需提供一张与提取户名一致的银行卡,即能直联支付,实现提取资金“柜台审批,即刻到账”,但10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可能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到账。
  截至6月10日,铜川市公积金中心已成功办理72笔直联支付提取业务,铜川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156余万元。另外,根据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升级进度,将逐步实现按月对冲还贷和开设网上服务大厅等各种便民服务。

  提取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但不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总费用(含直系亲属的铜川住房公积金提取额)。
  2、职工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申请铜川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在还款期间内,每年可提取一次借款人夫妇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当年提取额不得超过贷款余额,直至贷款结清为止。提前结清贷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提前结清金额。职工夫妇双方还贷期间累计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贷款总额。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房租、物业管理费标准不高于当地平均标准),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实付房租和物业管理费的总额。
  4、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
  5、部分提取,只能提取上年结转部分(每年6月30日结转),提取金额以千元为单位。

  提取流程
  1、职工持提取所需资料及加盖单位财务预留印鉴的《铜川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单位缴存公积金所在辖区的服务大厅提出申请。
  2、对符合提取条件的申请,由工作人员受理并打印提取凭证,由单位或个人签字确认后领取回执。经审查不符合提取条件的,由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职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并退回资料。
  3、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准予提取的,在5个工作日内将提取额直接以转账方式划转至职工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
  4、公积金中心各服务大厅于每月10—20日内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职工可持相关资料直接办理或由单位公积金经办人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