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住房公积金提取
关键词:
陕西住房公积金提取,陕西住房公积金
相关政策
可提取一次的情形(取至百元位整数):(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房屋的,合同签订5年内,不超过所需费用总额,账面留存3个月余额。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子女、父母公积金。(2)装修房屋的,合同签订1年内,每1200元/m2,账面留存3个月余额。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公积金。(3)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全部提取的情形:(1)连续失业2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农业户口或非本地户口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退休、死亡、出境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每年提取一次的情形(取至百元位整数):(1)偿还买房贷款本息的,不得超过当年本息,账面留存3个月余额,陕西住房公积金提取至贷款结清为止。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直系亲属公积金。(2)西安市内无房产需租房的,账面留存3个月余额。租住公租房的,夫妻提取额合计不超过当年房租;租住商品房的,个人的陕西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超过年缴额的三分之一,且最高不超过1万元。(3)缴纳物业费的,每套房子3000元,账面留存3个月余额。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公积金。(4)享受低保待遇的。(5)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基本手续
1、单位填制纸质版《陕西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最好是打印版本),包括审批表和明细表,用A4格式打印纸打印。同时分类提供电子版《部分提取批量导入模板》及《销户提取批量导入模板》,提取额度详见下述第四条。
2、陕西住房公积金提取原因对应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详见下述第五条。
3、各单位经办人(联络员)要做好为本单位职工办理提取手续的服务工作,提倡单位统一批量办理,提高电子版数据准确性,以便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服务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时,职工将规定的提取资料准备好后交给单位经办人,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提取手续,这样既免除了每个职工办理提取时需要请假跑腿的麻烦和影响单位工作,也能提高办理速度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