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度期限
  ①陕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根据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确定。现阶段为:申请人的可贷款额度必须在所购房价总额的80%以内,二手房为所购住房新评估价的60%以内,且最高不超过30万元。
  ②陕西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般为3至30年,但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剩余工作年限。

  对象条件
  ①具有西安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②本人及工作单位住房公积金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存省资金中心一年以上;
  ③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备偿还陕西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④具备支付所购住房首期和自筹房价款部分的自有资金;
  ⑤具备购买住房的有效证明文件及资料。

  基本程序
  ①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人到省中心领取和填写《陕西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并准备下列申请资料: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购房合同及其他有效购房文件;办理担保手续的相关资料;具备购房支付首期规定比例房价款和自筹房价款部分的资金证明(存款单、已交首期房价款的证明)等。
  ②贷款的申请和受理。申请人持填妥的贷款申请表和规定的申请资料,到省中心办理申请。申请资料齐全的即受理。
  ③贷款申请和审查。省中心依照有关政策进行审查,写出是否给予贷款的意见。
  ④签订贷款合同。省中心向经审查同意贷款的申请人开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承诺通知单》,通知申请人到银行办理签订借款合同等手续。
  ⑤借款人使用贷款资金。借款人申请使用贷款资金时,由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支付。贷款资金一般通过转帐方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