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介绍
  本溪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3年11月,与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作为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门。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事业单位。16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及省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本溪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截止2015年6月末,全市共有2574个单位、24万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122亿元,期末余额53亿元;累计发放贷款27841户,贷款总额44亿元,贷款余额29亿元。为支持本溪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完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改善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联系电话
  计划处:024-43620900、43620911
  信贷处:024-43620936、43620913、43620935
  住房资金处:024-43620922、43620945、43620946
  稽查处:024-43620901
  综合处:024-43620939(传真)
  信息处:024-43620959

  职责范围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8)主要负责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计划的落实、资金审核及拨付;
  (9)负责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的归集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