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3年,2002年12月机构调整为文山州壮族苗族自治洲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信息科、计划财务科、审计稽核科、归集和贷款管理科及办公室;下设文山、砚山、丘北、广南、富宁、西畴、麻栗坡和马关八个管理部。

  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七)负责单位的制度建设和人事管理;
  (八)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九)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