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节省一笔不小的开销,但是,市民要清楚贷款流程和材料,这样办理时可以提高效率,不会影响其他业务的办理。

  贷款流程
  1、初审:委托银行审核通过后,信贷员应对申请借款人提供的《申请审批书》及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签署调查意见。
  2、审核:信贷员签署调查意见后,信贷负责人应对申请贷款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复核,确定借款人的贷款额度和期限,并签署意见。
  3、审批:信贷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报市中心领导或具有授权权利的各管理部主任审批签字。
  4、签发委托价款通知书:市中心领导或具有授权权利的各管理部主任审批签字后,签发《委托借款通知书》。
  5、贷款发放:委托银行接到《委托借款通知书》后,按银行有关贷款管理办法进行信贷审查,借款人办理好抵押登记、保险等手续,委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日期,借款合同生效,贷款发放。

  贷款材料
  1、申请人及其配偶和房产共有权人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配偶和房产共有权人户口簿
  3、申请人及其配偶收入证明
  4、申请人婚姻关系证明
  5、借款申请表、共同还款承诺书、抵(质)押担保承诺书、借款人委托划款扣款授权书、个人信息查询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