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住房公积金提取坚持定向使用、安全运作、严格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因此,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都有严格的规定,市民要了解清楚再去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和调出市外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七) 遇患严重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八) 判处徒刑并被开除公职的;
  (九)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提取流程
  (一) 职工向管理中心领取并填写《玉溪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
  (二) 单位对申请书内容及相关材料进行核实,签署单位意见,加盖印章,相关材料具体包括: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建造(包括单位集资建房和农村建房)集资建房的必须提供相关部门批准单位集资建房的相关批复或职工当年集资房合同,农村建房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建房用地审批表或建房协议;翻建自住住房的(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须提供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大修自住住房的(指需要牵动或更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须提供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等。对住房进行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离休、退休的,提供离休证,退休证等;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医院证明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4.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出境证明等;
  5.偿还购、建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建房合同协议、贷款合同等;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租赁合同等;
  7.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的存储余额的,提供身份关系证明、合法继承或遗赠证明等;
  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除提供上述证明外,还应当提供其本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身份证等证件。
  (三)、管理中心审核、决定是否允许提取并通知申请人;
  (四)、管理中心通知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