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条件
  1、莆田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必须是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2.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担保,且无不良银行借款记录的职工。
  3.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因单位原因断缴3个月(含)之内,单位全部人员补缴到位后可以视为连续缴存。
  4.职工因调动原因断缴3个月(含)之内,新单位开户后补缴到位的可以视为连续缴存。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莆田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6.非父母和子女(包括子女配偶)关系共同购房的,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
  7.父母和子女(包括子女配偶)关系共同购房的,以借款人的缴存情况认定其贷款额度。

  贷款流程
  1.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及购、建房手续(正本)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领取莆田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借款人按要求填写表格,备齐所需材料,经借款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借款人将材料送至购房所在地所属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3.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借款人的材料进行受理、审核、审批。
  4.通知借款人到承办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5.贷款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贷款额度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1、夫妻双方均有缴存住房公积金,莆田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65万元;2、单身职工或夫妻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55万元。
  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1、夫妻双方均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2、单身职工或夫妻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