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条件
  1、申请人所在单位和本人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滁州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在一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的首付款;
  4、同意以所购住房抵押或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质押, 或有足够代偿能力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提供担保。

  贷款材料
  1、填写滁州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份;
  2、借款人夫妇(或共同申请人)的职业及收入证明(原件2份);
  3、借款人夫妇(或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借款人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单身者须提供未婚证明及个人申明2份。
  5、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6、首付款凭证、银行交款单(或刷卡凭条)原件及复印件2份。

  贷款流程
  1、申请。滁州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
  2、调查。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个人信用报告、家庭现有房屋状况、首付款比例、担保是否足额、借款人收入及负债等事项进行调查。
  3、审核。管理中心根据受托银行的调查结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4、签约。受托银行与所有借款申请人、担保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5、担保。受托银行与所有借款申请人、担保人在签约后,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等担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