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3年6月成立,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中心自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决策部署,围绕“改善民生、服务大局”的总体要求,以“管理上档次、服务上水平”为核心,不断创新管理、规范运作、优化服务,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得到了健康、快速的发展。

  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550号
  电话:0839-3308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