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4年2月成立,负责莱芜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莱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归集管理科、贷款管理科、会计核算科、内部审计科、莱城管理部、钢城管理部及莱钢分中心。

  莱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履行下列职责: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组织执行;委托有关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审核单位提高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帐,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向市财政部门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送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定期向社会公布;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地址:山东省莱芜市龙潭东大街29号
  电话:0634-889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