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于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业务上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由呼伦贝尔市建设委员会代市人民政府管理,为相当于副处级事业单位。其职责任务、内设机构及分支机构如下:

  一、 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任务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等情况,并办理相关业务。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负责职工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的审核、发放、计息及收回。
  8、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信息和咨询服务。
  9、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内设资金运营科、信贷管理科、财务审计科、业务指导科、综合科 5 个科,均为正科级,其职责任务如下:
  资金运营科:主要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转移、变更、支取等业务的办理及相关业务咨询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账务管理、核算、统计等工作。
  信贷管理科:主要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核、办理、监管、归档等工作。
  财务审计科:主要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
  业务指导科:主要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算机网络建设、监管、维护、相关培训等工作。
  综合科:主要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务、党务、事务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和平大街6号
  业务电话:
  贷款:0470-3995980
  提取:0470-3995985
  缴存:0470-3995986
  还贷:0470-3995990
  服务热线: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