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1、高额保障终身享
保障期间长至终身,为您一生的健康提供强有力的财务支持。
2、轻症豁免显关爱
罹患10种特定轻症疾病,不仅能获得相应保险金,还能豁免保险费,免除您的后顾之忧。
3、重症疾病范围广
多达50种的重大疾病保障,全面覆盖高发病种,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
4、健康关爱更增值
专业贴心的服务,帮您扫除就医障碍,助您安享无忧人生。
保障内容
1、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日起九十天后或因意外伤害事故首次发病,并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罹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则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符合一项以上重大疾病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予被保险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2、轻症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日起九十天后或因意外伤害事故首次发病,并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罹患本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则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同时符合一项以上轻症疾病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予被保险人,同时本合同继续有效。
3、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且身故时未满十八周岁,则保险公司按累计已交纳保险费的100%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4、基本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身故,且身故时已满十八周岁,则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5、轻症疾病保费豁免
豁免后期保险费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日起九十天后或因意外伤害事故首次发病,并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罹患本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则保险公司自被保险人被确诊首次罹患本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后的下一个保单周年日开始,豁免本合同应交付的各期保险费至本合同交费期限届满为止。
投保须知
承保年龄:出生满30天-55周岁(含)
保险期间:终身
缴费方式:一次性交、年交
缴费期限:趸交、5年、10年、15年、20年
等待期:90天
犹豫期: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