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初开始,以抗癌公社、e互助、壁虎互助等平台为代表的网络互助保险发展势头迅猛,目前已知网络互助保险平台有10家左右,会员总人数接近100万,得到了包括媒体、监管和市场的广泛关注,其中也包含一些担忧和关于风险的讨论。作为一种创新模式,必然有一个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完善的过程,而一种创新模式也常常伴随着各种争议和争论出现,但是大多数人都希望这些讨论能够继续并深入下去,从而为大众更好的了解网络互助保险,为监管制定更准确的政策提供依据,从而推动市场良性、健康的发展。

  网络互助保险的本质
  网络互助保险其实就是一种原始的保险形态与互联网的结合,简单可以描述为“小额保障+即收即付”制,属于Micro-Insurance范畴。网络互助保险平台利用互联网的信息撮合功能,进行了两点创新。
  一是交换风险协议,类似于交互保险制度,即没有法人实体,会员之间通过协议承诺承担彼此的风险损失。
  二是个体风险总额控制,例如单次互助保险金不超过3元,从而避免了单个个体负担过重,并规避了偿付能力问题。而传统保险的确定期限、确定保额制度,要求较强系统化风险控制能力。

  网络互助保险与传统保险相比的优势与不足
  (一) 网络互助保险的优势
  1、进入门槛低,理想状态下可以实现零预收,缴费方式灵活,降低加入者的财务负担,比较商业保险有更大的“普惠”特征;
  2、中间成本低,没有保险公司高昂的设立成本、运营成本和再保险成本,自觉选取了低风险概率的保障品类,从而可以实现去中介化,到目前为止是0附加费用;
  3、具有自传播性,由于其本身不是公司与客户的单向关系,强调会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对等,加上其所提供的价值被广泛认可,具有自传播的口碑效应,而传统保险一般需要强力的营销支撑。

  (二) 网络互助保险的不足
  1、赔付预期不稳定,由于不是客户向保险公司购买风险保障服务,按照目前的操作模式,其是否可以得到预期的互助金上限,取决于是否有足够的有效人数;
  2、定价模式相对粗放,按照目前的互助模式,对于重大疾病类的年龄区别定价相对粗放,一般是以五年或十年作为一个区间段。这并不是由于网络互助保险平台缺乏精算能力,而是由于互联网对产品体验的简化需求,传统保险公司在电子商务渠道也经常按照年龄区间进行定价。
  3、平台的公信力问题,由于网络互助保险平台一般载体为科技公司,缺乏监管和公信背书,因此容易遭到质疑。
  4、可持续性问题,一般会员加入互助计划后,当小额预存耗尽或无预存模式下课赋征集互助金,都存在征集效率、信息到达等问题,其可持续性相当于保险的继续率,目前模式下并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