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趸交即一次性缴清全部医疗保险费用。选择这种交费方式的人大部分都是因为自身工作稳定性不够,同时手中又刚好有一笔钱,为避免将来出现交付困难,从而导致退保损失的情况,于是选择趸交的方式。

  优点
  1、医疗保险趸交手续简单,省却了今后每年继续缴保费的麻烦和保单失效的风险,比较适合收入高但不稳定的人。

  2、医疗保险趸交扣除利息因素,可以减少保费支出。

  缺点
  1、医疗保险趸交无法享受保费豁免功能,即假如被保人在交费期尚未满时就出险,则未交清的那部分保费就可免除,并不受影响地获得保单全额的赔偿。

  2、在一些保额较高,保障也较高的医疗保险产品中,往往保险公司会为保户提供同一系列,与主险责任形成互补的附加险种,并且规定,只有在投保主险,且在主险交费期内的情况下,才可以投保附加险。这就导致当保户采用趸交方式购买医疗保险.虽然尚处于主险的保障期内,但因为交费行为已经终止,从而无法再购买新的附加险种。

  3、医疗保险趸交不可享受追加保额的权利。意为当保户觉得原先购买的医疗保险份数太少,保障太低,同时之前的保额已达到50000元以上,可以按原先的交费标准再追加购买价值为原保额20%的新险,但仅限于分期付保费。

  4、医疗保险趸交的费用是在当期利率下制定的,因此,支付的是一个固定数目。但是考虑到通货膨胀这个趋势,选择趸交方式可能会比分期付费所支付的保费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