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0号,保监会发布了《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这意味着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细则正式落地。
  尽管正式落地后的实际操作仍待细化,但可以肯定的是,税前列支购买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险产品将成为可能。

  是由商业保险机构对因健康原因和医疗行为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主要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以及相关的医疗意外保险、医疗责任保险等。
  全民健康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可弥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不足,满足不同收入人群、不同职业人群、不同风险人群多样化、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要。

  根据此前政策,我国对于购买个人商业健康保险的参保人给予税收优惠,允许每月税前列支200元,全年按照2400元限额予以税前扣除。一年2400元的额度,分布到每个月的列支额度是200元。
  
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
  200元的税前列支额度我们可以这样理解:
  之前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3500元,现今每月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200元,按照个人起征点3500元加上200元计算,如果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保费超过2400元,那么每个月个税起征点为3700元。但是要注意的是,只有纳税人才有资格享受这一税收优惠。

  同时,根据权威报告显示,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对于消费者的意义在于保费折扣,市场空间初期在300亿至500亿元,成熟市场在千亿元左右。当前的税优支出上限基本可以覆盖医疗报销、意外和重疾险种支出。
  专家表示200元每月的税前列支是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一次突破,在未来国家将会加大优惠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国社会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