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须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与补缴个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3、省直单位应参保而未参保等原因,导至社保欠缴的,可申请社保补缴。
所需材料
补缴三个月内的只需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保卡复印件;
补缴超过三个月且在两年内的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企业员工和个人补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加盖公章);
2、劳动合同及含有工资表的会计记账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1、填写或通过企业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并打印《深圳市企业员工和个人补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2、备齐材料,前往单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部门征收窗口办理,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