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肾功能衰竭和肾、肝移植术后的抗排斥治疗的门诊医药费,统筹基金报销比例80%,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及并发症治疗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报销比例80%,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
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慢性肾功能衰竭,肾、肝移植受者后续抗排斥治疗超过门诊特殊疾病最高支付限额3万元以上的门诊医疗费用和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超过门诊特殊疾病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以上的门诊医疗费用,一个自然年度计算1次二级医院首次住院的起付标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70%支付,个人自付30%。支付门诊特殊疾病和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年度内不超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其余病种统筹基金报销比例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申请两种以上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