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发布通知,将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据悉,在征求完行业内部意见后,《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下发至人身险公司。
商业健康保险被定义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新型产业,在扶持商业健康保险业发展方面,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措施,而出台针对投保人的个税优惠政策,被视为刺激健康保险业买方市场的催化剂。
具体的产品形态和经营管理方式,在细则中有章可循。从《办法》来看,个人税优健康险产品将采取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并要求在产品设计时应遵循保障为主、合理定价、微利经营原则。
这意味着,个人税优健康险产品将是介于基本医保和纯商业保险之间的一种政策性产品。这在《办法》中的体现如下: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低于80%的,差额部分返还到所有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