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民政局文件
一、创建平安敬老院目的
农村敬老院人员密集,在院供养人员以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等为主,他们行动能力弱,自救能力差,是典型的弱势群体,加强对这一群体人员的保护和关爱,增加管理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强化工作措施,切实落实好各项创建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敬老院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
二、实施方案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5月20日—5月31日)
各乡镇领导要高度重视平安敬老院的创建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宣传方案,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平安创建工作,在敬老院内要有固定的平安创建宣传栏,开辟专栏进行集中报道,并张贴些图文并茂,简单易懂的法制和安全宣传画等,努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敬老院要经常组织管理工作人员及院民学习法律知识常识及安全防患常识,以保证做好广泛发动宣传力度。
2、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6月30日)
各乡镇在规定时间内,要成立平安敬老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组建创建工作成员班子,集中人力、集中精力,按方案和标准在限定时间内派专人负责综治安全工作。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得到有效落实,敬老院管理人员要经常对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责任不落实,处置不及时,发生重大问题或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3、自查阶段(7月1日—8月30日)
从2011年7月1日至8月30日为自查阶段,在此阶段,各乡镇要认真对敬老院平安创建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尽可能把所有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查缺补漏,迎接平安敬老院创建检查验收工作。
4、组织验收工作(9月1日—10月31日)
9月1日至10月31日为组织验收阶段,在乡镇自查基础上,县民政局10月9日至10月20日将组织验收小组,对全县各乡镇平安敬老院创建工作进行督查验收,对不重视创建工作及存在问题的予以通报,以确保创建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三、创建平安敬老院要求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平安敬老院实施方案步骤,做到安全防控无事故,经过深入法制和安全教育,管理服务人员及院民对平安创建知晓率要达100%,以做到人人知法、守法。对内部治安满意度达90%以上,以做到人人爱院、护院,以院为家,确保敬老院的平安创建,和谐生活。
附:蚌埠市平安敬老院创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