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案例

  自2006年推出“1+N”品牌服务活动以来,中国人寿济南市分公司不断根据客户需求为广大朋友提出新的保单服务及附加值服务形式,力争使每位客户都能享受到公司专业、便捷、周到的服务,以全方位的服务和高效率的理赔赢得了广大客户朋友的一致称赞。截至2007年底,公司共计处理赔案29435件,累计赔付高达7614万元,其中为78起大额赔案赔付保险金1206万元。2007年中国人寿济南市分公司十大赔案

  案例一:百万赔付大案
  1998年9月,田先生为自己投保了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基本保额10万元,另外还选择了基本保额50万元的国寿88鸿利终身保险以及基本保额10万元的国寿鸿寿养老金保险。
  2005年9月13日,田先生在山东大学口腔医院不幸被诊断出患上“左磨牙后区磷状细胞癌”,接受了“左下颌龈颌颈联合根治术”。当时,中国人寿济南市分公司将2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送到田先生手中,同时免交其重大疾病终身保险今后各期保险费共计154147.5元,合同继续有效。
  2007年田先生因病情复发再次接受“左下颌骨加上颌骨以及肿瘤切除术”及“腭部、咽部肿物切除术+上颌骨部分切除术+气管切开术”。经咨询,专家认为田先生口腔咀嚼功能丧失接近100%。经过细致鉴定,公司认定田先生的病情属于保险责任,并及时做出了给付保险金107.2565万元的理赔决定。

  案例二:直肠癌给付案
  2006年1月1日,被保险人王某为自己投保了康宁终身保险,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交费期20年,年交保费9900元。
  2007年1月9日被保险人因大便带血20天到省中医就诊,诊断为直肠粘液腺癌,在山大齐鲁医院进行手术治疗。
  公司受理案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即做出决定:同意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0万元,并豁免以后各期保险费178200元,合同继续有效。2007年10月22日,王某因直肠癌医治无效身故,公司接到其家属的索赔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将10万元的保险金送到了家属手中。公司两次送达理赔金额总计30万元,得到了家属的感谢和赞誉。

  案例三:车祸身故给付案
  1997年6月6日,被保险人刘某投保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基本保额10000元,99鸿福终身保险,基本保额20000元。2000年6月15日投保康宁定期保险,基本保额40000元,2006年2月6日投保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额63660元,趸交保费60000元。
  2007年1月23日,被保险人在购物途中,穿越马路时发生车祸不幸身亡,其生前在中国人寿投保了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康宁定期保险及99鸿福终身保险,中国人寿接到报案后在一周内做出了处理意见,四份保单累计给付30万元。3月6日,公司将理赔金送达客户家属手中,让破碎的家庭在悲痛中得到了一丝安慰。

  案例四:鸿丰车祸赔付案
  2007年2月14日晚八时,正当人们欢天喜地为迎接新年的到来做准备的时候,贺先生,一位年仅51岁的普通工人却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发生了交通意外。
  中国人寿济南市分公司接到贺先生家人送来的理赔申请后,立即对情况进行调查。2006年6月20日,在中国人寿客户经理于明的推荐下,贺先生将10万元积蓄转存为“国寿鸿丰两全”分红型保险。按照条款规定给付3倍身故保障金,中国人寿济南市分公司将31.8万元赔偿金送到客户家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