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都是以国家为主体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低保标准也是人们关心的问题。根据调查发现,目前全国各地低保标准有所不同。为进一步改善低保户的生活水平,各地也在不断上调低保标准。

  社会低保标准:四川省提高低保标准
  四川省将大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在城市救助工作中,将逐步探索建立“城乡统筹、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责任明晰”的管理体制和“标准适度、经费稳定、程序规范、服务完善”的运行机制,适当调整、逐步提高城市低保标准。进一步完善“分类施保”制度和城市低保工作信息系统。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61个县(市、区)将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在农村救助工作中,各地建立农村低保资金专户,落实财政资金预算。据悉,今年四川省城市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差将达到61元、力争63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月人均不低于100元,散居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月人均不低于60元。

  社会低保标准:齐河提高低保标准
  近日,齐河县提高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年900元提高到1000元,即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元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月180元提高到200元,即月人均纯收入低于200元的城市居民全部纳入城市低保范围。
  近年来,该县高度重视民生问题,民政部门采取多种措施抓好低保生活保障制度的落实。一是严格入保程序,实行“户主申请、入户调查、民主听证评议、张榜公布、审查审核”五把关,切实做到不重保、不错保、不漏保,确保阳光化操作和动态化管理;二是建立村级低保信息联络员制度,300人以上的村庄设一名联络员,负责对农村低保家庭的收支、贫困等状况的核实、上报和监督;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成立专项资金检查小组,不定期进村入户查看低保资金发放情况,公开低保热线,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入保人员中存在的关系户、问题户,坚决予以清除,对发现挪用、截留低保资金的现象除要求当场退还外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当然,提高社会低保标准的城市不仅只有上述两地,还有很多。此外据官方数据统计,2008年底,全国低保标准是人均988元/年。农村低保金按照低保对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进行发放,2008年全国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是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