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车贷业务的现状
云南省车贷险业务始于1999年,全省8家产险公司中只有3家公司开办此业务。该业务对扩大汽车消费需求起到了促进作用,对增加车险业务规模起到了拉动作用。但是,在车贷险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经营风险问题也逐渐暴露,几家公司所承保的车辆贷款出现了大量逾期情况。按照总公司统一规定,3家分公司于2003年7月停办了该项业务,并对已承保的业务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清查显示,以上3家分公司共承保车贷险30987笔,承保金额370445万元,保费收入7912万元,全省已决赔案45件,赔付金额524万元,未决赔案43件,金额451万元。截至2005年6月,云南省各公司承保的车贷险业务尚未出现大面积或群体性赔付纠纷;全省累计催收28657台车辆,催收金额23989万元,支出清收费用395万元;追偿49笔,金额399万元,追偿费用支出61万元。
云南车贷业务风险化解举措
(一)研究疑点,建立机制。针对化解车贷险业务存量风险几度出现反弹现象等疑点问题,要着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一是考核机制。组织车贷险逾期贷款的清收追偿工作,既要有奖励办法,也要有惩罚措施,要建立化解车贷险业务存量风险目标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动态管理和全面考核机制。二是合作机制。采取保险公司、银行、公安、法院联合清收追偿办法,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合作力度,对车贷险客户资料进行彻底清理排查,形成信息共享和良性互动机制。三是处理机制。化解车贷险存量风险要按照“以责论处”的原则,严格区分债权和债务关系、刑事和民事案件、主要和连带责任,分别运用抵押物处置变现、银行贷款坏账核销、法院审判决定和保险公司提取风险准备金等方式,形成甄别情况和分类处理机制。
(二)抓住重点,联动清收。化解车贷险业务存量风险的重点在中心城市,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一是对车贷险未了责任金额较大的地市,采取将清收业务集中市州公司、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的办法加强清收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对逾期1年以上、风险集中的未了责任,采取保险公司支付一定赔款,银行免收逾期罚息,汽车经销商承担担保责任,或者将债权债务打包处理给汽车经销商的方式,终止保险合同,解除保险责任。三是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创造诚信经营环境、支持经济增长方面加强舆论宣传,提高防范保险欺诈等道德风险的能力,建立银保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银保联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体系。四是加强与银监局、司法部门联系与协作,采取电话通知还款、业务员上门催收、法律诉讼、公安经侦部门立案和法院及时发出支付令等多种措施,进行联动清收。
(三)突破难点,强化执行。针对化解车贷险业务存量风险存在的难点,注重解决执行力的问题。一是深入剖析“一车多贷、空车套贷、虚拟贷款人”等恶意骗贷典型案例,银行和保险公司要形成共识,积极向公安经侦报案,争取司法部门对恶意骗贷的借款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避免金融风险在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游离和转移。二是对法院已判决的车贷险案件,保险公司要主动参与支持银行依法完整扣押车辆行动,尽快处置抵押物,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三是对已达到破产条件的借款人,要积极推动有关部门适时准予破产,敦促银行实施呆账资产核销办法。四是保险分支机构要及时将清收工作中遇到的瓶颈问题向上级公司专题汇报,争取费用支持和工作协调指导。
从云南车贷业务的现状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当下的云南车贷业务是存有各种风险的,对此,云南保监局指出,积极有效化解当前云南车贷险业务的存量风险,必须克服思想认识上的畏难和厌倦情绪,必须在工作中坚持“分类指导,分别处置”的原则和策略,必须在组织实施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办法和措施,全面推动化解云南车贷险业务风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