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针对广大两限房申购者的关于两限房家庭收入问题的提问,近期,相关政策的出台,答案也随之而出。

  关于印发两限房申购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准入标准及已购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补交比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部门关于两限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08〕 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本市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准入标准及已购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补交比例通知如下:

  一、本市城八区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年收入、住房及总资产净值须符合以下标准:
  家庭人口 家庭年收入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家庭总资产净值
  3人及以下 8.8万元及以下 15m2及以下 57万元及以下
  4人及以上 11.6万元及以下 15m2及以下 76万元及以下

  二、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准入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居民收入、住房及房价等情况对准入标准进行调整并公布。各远郊区县可参照本通知,结合各区县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准入标准。

  三、已购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应按照市有关部门公布的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和限价商品住房价格差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交纳比例为35%。

  慧择提示:以上所述,就是有关于北京市两限房家庭收入等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够对大家的申购两限房计划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