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安置房建设的不断发展,安置房建设标准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安置房建设标准包含的内容较多,包括房屋建设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等。目前,各省市对安置房建设标准都做出了一定的规定。

  安置房建设标准:河北省出台过渡安置房建设标准
  过渡安置房建设要充分考虑当地居民生活习惯。在给水、公厕、屋顶结构等方面尽量满足当地居民的基本要求,让过渡房有居家的感觉。过渡安置房屋顶要加强防雨防渗措施。安置房屋顶宜采用双坡屋顶结构,坡度不小于12%。屋顶挑檐挑出宽度0.6米左右。建筑地面应考虑防水、防潮、防虫等功能,建筑地面标高根据场地高程和排水情况确定,且高出室外地面不小于0.25米;地面宜选用当地材料,屋面、外墙、外窗应能防止雨水和冰雪融化水浸入室内。
  过渡安置房材料和结构安全必须达到要求。主要的质量和标准内容有:(一)每套安置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左右;开间3.5米左右,进深5.7米左右;室内最低点净高2.4米;自然采光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自然通风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二)结构体系应按照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和施工方便的原则合理选用,有骨架的轻型钢结构房屋适用于教室等较大跨度的房间,无骨架的小型房屋适用于居室等跨度较小的房间。(三)承重构件和彩钢板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安置住房的设计、生产、验收应由具有钢结构单项设计相应资质的厂家按照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执行;彩钢夹芯板轻体装配式房屋应有上部结构的设计图纸和计算书;配套基础应有设计图纸和计算书;配套材料应有清单和材料表、安装手册等。

  安置房建设标准:株洲市安置房建设技术标准将出台
  安置房建设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称,将制定安置房建设技术标准,对节能、小区绿化、容积率等方面作出规定,以确保其建设质量。当天,株洲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志刚,率有关部门负责人赴城市四区,实地察看了芦淞区早禾坪安置小区、荷塘区桐梓坪安置房、石峰区九郎山安置小区、天元区兴湖家园。督查时发现,部分小区选址偏远,环境不尽如人意,个别开发商资质较低,存在转包现象。王志刚要求,安置房选址要方便居民生活,安置房品质需与一般商品房相同,必须由正规施工企业承建,建设过程不允许分包、转包。

  从上述可以看出,河北省和株洲市对安置房建设标准都做出了详细规定,安置房开发商应严格遵守安置房建设标准。专家指出,安置房属于国家民生工程的一项,安置房建设标准事关老百姓的生命安全,相关部门需提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