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交房物业费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多。很多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在购房者还没有办理交房手续时,就要求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那么,在遇到强收交房物业费时该怎么办呢?

  强收交房物业费 可向房管局投诉
  物管费的缴纳时限和标准都应该遵从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如果要预收物管费,物业服务企业应该与业主充分沟通,取得业主理解和同意;若业主明确表示反对,物管企业不得强制收取,甚至将此作为交房条件。
  想收房先交半年物管费,不交费就不交钥匙(本报昨日曾报道)。以后如果遇到物业服务企业在收房这条路上强制设置“收费站”,市民可向所在区(市)县房管局投诉举报。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由于前期入住率低、物业服务成本高等原因,预收物管费早就已成为一条不成文的“行规”。房管局表示,预收服务费应征得业主理解和同意,如果将预收服务费作为交房的门槛,市民可以向房管部门投诉。

  市民投诉强收交房物业费 房管局将处罚
  “收费方式单一,让业主交费不太方便。”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一般物业服务企业主要提供当面缴纳现金这一种方式,对业主来说并不方便,这也是新小区物业费缴纳滞后的原因之一。对于没有入住的业主,每个月专门到新小区交费“不太现实”。也正是因为小区建成之初,单一的物管费收取方式显得更加不方便,所以物业服务企业客观上更难按时收取物管费。主管部门一直在倡导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收费的多渠道多方式,方便业主交费。
  在现在的情况下,交房时预收物管费已经成为行业“潜规则”。对此,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物管费的缴纳时限和标准都应该遵从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并保证收取的费用用于小区运转的支出。如果要预收物管费,物业服务企业应该与业主充分沟通,取得业主理解和同意。若业主明确表示反对,物管企业不得强制收取,甚至将此作为交房条件。发生这种情况,业主可以向房屋所在区(市)县房管局投诉,房管局将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罚。

  从上述可以看出,市民在遇到强收交房物业费时,可果断地拿起法律武器扞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专家提醒市民,在向房管局投诉强收物业费时,要将相关证明材料准备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