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购买期房后,需与开发商签订相关期房买卖合同。专家指出,期房交易合同十分重要,市民需谨慎对待。那么,期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就针对这个问题做简要介绍。

  期房合同注意事项一:竣工日期及房屋的交会时间
  对于期限房来说,购房者最关心的事情莫过于何时入住,而开发商往往不能按时交房,少则延误一两个月,多则一两年,购房者巨额房款全部交付,而入住无望,赔偿艰难实在苦不堪言。因此必须严格规定房产的交付日期及入住程序,并对延期交房的免责条款就是指房产公司在约定的期限不能交房而不被视为违约的情况,比如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的原因造成的无法避免的延期交房,是可以接受的免责条件。免责条件决不能笼统约定,只能明确限定一种或几种,以免开发商在日后以“设计变更”或“资金问题”作为不能按期房的免责理由,以逃避责任。

  期房合同注意事项二:详细约定付款的时间及方式。
  建议您最好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房款,这样不公可以减轻经济压力,同时也是对开发商如期履行合同最好的约束。双方可约定按房产的工程进度逐笔付款,直至取得房屋所有产权证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付清最后一笔款项。

  期房合同注意事项三:违约责任
  关于本条款,笔者特别提醒您注意的是对预期违约的约定,在现存的各种商品房购销合同文本中,即使是由主管部门推行的条款相当善的格式合同当中,对于违约责任也只是做了一般约定,即约定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应如何赔偿购房者的经济损失。根据一般的违约条款,购房者只能等到合同约定时间到期后,方可要求赔偿或退款,而这个期间不但包括温长的协商、谈判或是诉讼期限,非常不利于购房者的权利保护。而事先在合同中订立“预期违约”条款后,如果再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约定进度严重不符情况时,购房者可按合同规定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开发商即时赔付经济损失或退还房款。协商不成,可直接采取起诉、仲裁等司法救济方法,这在时间、实体上都更切实保护了购房者的权利。

  在签订期房合同时想,需格外注意以上几点。当然,期房合同注意事项还有很多,如期房面积、约定小区设备等。专家提醒市民,在签订期房合同后,一定要仔细阅读,遇到不清楚的地方需及时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