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社会经济的更快发展,目前各地政府纷纷建设了公租房门面,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条件困难者的就业问题。那么,哪些人群能申请公租房门面呢?申请公租房门面需准备什么材料呢?

  七类人群可申报公租房门面
  收入方面,普通住房困难家庭需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700元;单身家庭可支配收入不高于2500元(单身申请人年满28周岁)。
  公租房门面面积上,申请人为无房家庭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6平方米。申请人为七类人群中的一类:
  1、新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指户籍为外埠、2008年以来普通高校毕业生);2、外来务工人员;3、政府引进特殊人才;4、市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5、沈阳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6、廉租房保障家庭;7、经济适用房保障家庭。

  申请公租房门面所需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如学生证);2、户口簿首页及成员页;3、户口簿首页地址区,工作人员已经打印了公租房申请房屋证明;4租房房证、租房人身份证;5、结婚证或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单身者持单身证明等;6、涉及拆迁的持拆迁协议书;7、工资收入证明。

  从上述可以看出,并不是所有人都可申请公租房门面,另外在申请公租房门面时需携带齐全上述材料。为促进公租房门面的健康发展,各地政府也已出台了公租房门面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