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基金。那么,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是什么呢?住房公共维修基金该如何缴纳呢?

  住房公共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住房公共维修基金是用于公共部位和物业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更新、改造工程。公共部位是指物业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储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电梯、天线、供电线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缴纳
  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在购房时交纳,比例为购房款的2%,自2008年02月01日起执行新标准办法。
  此前,北京是以总房款的2%交纳公共维修基金。更新后的标准为:多层住宅拟为每平方米100元,高层全现浇结构拟为每平方米150元,高层框剪结构拟为每建筑平方米200元。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因为不同的住宅的建筑安装成本是不一样的。”
  建立维修基金是完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的保障机制。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保修期满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由开发商代为收取,由房管部门监管,所有权归购房人,不得挪作他用。

  以上为您介绍的是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的相关知识,专家指出,住房公共维修基金应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另外,住房公共维修基金归物业公共管理,但是要接受业主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