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是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一个组成部分,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是小区业主的共同资产。为进一步规范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相关部分出台了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一
  房屋本体维修资金属各楼宇物业业主共有资产,以每栋房屋为单位,由该栋房屋的所有业主按合同各自房屋的建筑面积分担和享有。

  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二
  业主自该栋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保修期满后的第一个月起按月向管理处缴交房屋本体维修资金,业主发生变更时所交的本体维修资金不作退还。

  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三
  房屋的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屋盖、梁、柱、墙体等)抗震结构部位(包括构造柱、梁、墙等),外墙面、楼梯面、楼梯间、公共通道、门厅、屋面、本体共用排烟管(道),电梯、公共水池、加压水泵、本体上下水管道,消防设施、机电设备、公共天线、共用防盗监控设施等。

  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四
  房屋本体维修资金的30%用于房屋本体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和零星小修,70%用于房屋本体共用部位中修以上的维护工程。

  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五
  房屋本体的日常维修和零星小修金额1000元以下的由管理处主任签名后支付,中修以上维修工程或维修金额在1000元以上时,需业主委员会或该栋房屋50%以上业主书面同意方可支付。

  以上为您介绍的是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前五条,市民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知识可登录当地政府官网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