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广大居民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2013年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医疗保险待遇逐步提高。
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近日发布了《2013年海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运行分析报告》,2013年是我省职工医保实行省级统筹的第二年。这一年,制度运行平稳,收入稳中有增,医保待遇逐步提高。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物价的上涨,新诊疗项目引进和高、新设备的投入使用,人次均住院费用和统筹费用不升反降,说明了我省全面推行的总额控制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
2012年职工医保实行省级统筹以后,封顶线统一提高到26万元,其他市县的个人账户待遇提高到省本级的水平。除此之外,提高了血透、腹透病人的待遇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分别增加了2000元;取消了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参保人乙类药品的自付比例;增加了系统性红斑狼疮特殊病种;新出台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与以往政策比较相对放宽。2013年,我省把白血病(骨髓移植)、肝移植、肾移植等三个病种列为重大疾病,手术当年的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0万元;调整了116项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增加了108项医疗服务项目;精神类疾病的支付标准,从117元/床日提高到150元/床日;急诊入院当天检查费和手术病人等待床位期间发生的检查费纳入了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以上因素较大幅度地增加了医保基金的支出。
慧择提示:国家领导人十分重视医疗保险,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由国家政策的支持,相信医疗保险的明天将会更美好。